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6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8月28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建中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三)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436,301.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06,380.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686,664.65元,减去年度内已派发的红利41,798,345.2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5,218,240.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7,110,4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8,806.38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6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得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3,14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钱洪祥先生、徐强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192 公司简称:汇得科技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得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2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产品革用聚氨酯、弹性体及原液、聚酯多元醇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二甲基甲酰胺(DMF)、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及己二酸(AA)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后续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和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得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0,436,301.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06,380.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686,664.65元,减去年度内已派发的红利41,798,345.25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65,218,240.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7,110,4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88,806.38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6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执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事宜已得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7号)核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得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7,06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22.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9.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63,578.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636,420.68元。
上述资金于2026年2月12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103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1,366.3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2,062,913.79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35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2026年3月,公司、江苏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汇得”)、东方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94.3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9号《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类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6年半年度公司现金管理到期并收回金额为40,000,000.00元,收到现金管理收益90,000.00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2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3,14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上市流通时间: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3,14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48.7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14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6、2025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4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90元/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7、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27元/股调整为6.90元/股。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175万股,授予价格为6.90元/股。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9、202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1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9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2%。上述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4日解除限售条件上市流通。
10、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28名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8,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90元/股。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11、2026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65元/股。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8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3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70%)、2名激励对象的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拟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82,93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12、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3,148股。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1、首次授予的114名对象中,公司已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16,79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70,210股。
2、预留授予的30名对象中,公司已对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5,240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6,510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该批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4日上市流通,详细情况请见《汇得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
(四)本次解锁的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3,14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符合条件,同意公司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9月17日届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预计为2026年9月18日,公司将另行发布提示性公告,具体以实际公告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3,148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相应可解除限售期内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低于预期”,公司已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披露的《汇得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及于2026年8月14日披露的《汇得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和限制性股票数量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3,148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具体情况如下:
注:1、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钱洪祥、徐强、范汉清、邹文革、顾伟夕、李兵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上表不含公司已回购注销股份。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1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53,148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07,064股将于2026年9月3日上市流通,上表股份变动情况为上述股份流通后的模拟测算。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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