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09 公司简称:成都华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说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6-033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成都华微”)董事会编制了《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3.8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592.59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情况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2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2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包括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仅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注3: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6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310,287,034.77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通过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预先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操作流程,遵守了募集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6-03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华微”)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9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华微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6.4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592.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及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0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关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相关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二)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并及时统计归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支付的款项,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支付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时确认具体支付方式,履行内部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无需签订合同时此流程省略);
2、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达到付款条件时,由经办部门发起付款申请流程,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及经办部门提供的付款方式信息进行款项支付,并对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登记汇总;
4、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等费用,由人力资源部按月编制公司研发项目(含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工时表,经研发部门确认以及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由公司自有资金户统一支付相关费用。财务部按照募投项目登记汇总前述支付的薪酬费用。
(二)置换流程
1、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汇总后定期发起置换申请流程,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对应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2、公司建立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各自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相关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说明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通过自有资金预先支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09 证券简称:成都华微 公告编号:2026-032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8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烨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烨先生、王策先生、严维先生、孙鑫先生、谢文录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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