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3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黄郁佳董事现场出席,毛嘉明董事长、刘许友独立董事、吴最董事、钟静萱董事、陈希独立董事、谢宜芳独立董事、贾小艳董事、张斌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2、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1-2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会议议案1-2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均已获得有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瑞强、赵可沁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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