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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15:00。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儒江西路12号T2研发大楼一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俊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21日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80人,代表股份数932,220,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024%。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数296,866,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2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279人,代表股份数635,353,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99%。

  共1,277名中小股东参加本次股东会,代表股份数13,583,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1%。

  10、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卜德洪、张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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