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6-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方案;
3、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05号龙湖清能武汉滨江国际29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3人,代表股份401,330,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2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29,770,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0人,代表股份171,560,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549%。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0人,代表股份22,582,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6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8人,代表股份22,31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因工作原因,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欧阳松律师、雷俊丽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欧阳松律师、雷俊丽律师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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