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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及董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武汉盈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众投资”) 持有公司股份4,0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董事、副总裁邝光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廉正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曹文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董事江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及股权激励以及转增取得的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截至本公告日,盈众投资、邝光华先生、廉正刚先生、曹文明先生、江斌先生都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在减持计划时间内,盈众投资、邝光华先生、廉正刚先生、曹文明先生、江斌先生都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 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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