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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裁决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为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涉及1艘自升式钻井平台预付款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经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款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约989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2026年年度审计为准)。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ESSM1 LTD公司

  被申请人: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收到仲裁请求时间:2017年6月9日

  仲裁方式:临时仲裁

  仲裁所在地:英国伦敦

  仲裁请求:船东方ESSM1 LTD公司(以下简称“船东”)以产品(1艘自升式钻井平台,船号:H1368)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造提起仲裁,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其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7)。

  二、本次仲裁进展过程

  外高桥造船于2013年7月承接了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新造1艘自升式钻井平台建造合同,船号为H1368。

  2014年9月5日,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外高桥造船和船东方签订变更协议,将建造合同下新加坡ESSM PTE.LTD公司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船东。

  2016年6月28日,船东向外高桥造船发出通知,以H1368船未能按照合同完成建造为由终止合同。

  2017年6月9日,船东向仲裁庭提交了仲裁请求,要求外高桥造船返还已支付款项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2019年4月2日至3日,双方就初步问题在伦敦进行庭审,外高桥造船赢得初步问题仲裁。

  三、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日前,公司接外高桥造船函告,外高桥造船与船东纠纷仲裁案件已终结,仲裁庭经审查、确认后宣布:裁决驳回申请人(船东)的全部仲裁请求,仲裁程序终止。

  基于上述裁决,外高桥造船无需返还预付款1810万美元及其利息。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上述仲裁事宜,本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外高桥造船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主张合法权益,保护股东利益。

  本次仲裁裁决总体上支持了外高桥造船的主张,有利于外高桥造船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外高桥造船有权保留造船合同下的预付款,充分维护了本公司及外高桥造船的合法权益,预计将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约9890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2026年年度审计为准)。

  五、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3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船舶建造合同,总金额逾10亿美元。

  ● 合同生效条件:签约生效。

  ● 合同履约期限:从签约到交船。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及美元与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联合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日与某知名船东签订10艘8,200车LNG双燃料动力汽车运输船新造船合同,合同总金额逾10亿美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日常经营合同无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情况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及按照广船国际与该船东约定,豁免披露该船东相关信息。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10艘8,200车LNG双燃料动力汽车运输船。

  2.合同类型及金额:船舶建造合同,总金额逾10亿美元。

  3.支付货币:本合同采用美元支付。

  4.合同签署时间:2026年9月1日。

  5.合同生效条件:签约生效。

  6.合同履约期限:从签约到交船。

  7.订单交期:预期将于2029年至2031年之间进行交付。

  8.争议解决方式:本造船合同适用英国法,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地为伦敦。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本项目充分释放广船国际在大容量滚装船的设计研发、总装建造、质量管控等核心领域优势,持续深化广船国际在汽车运输船细分市场业绩根基与品牌影响力。

  2.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公司将根据收入准则确认收入,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若上述订单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一定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五、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航运与船舶市场变化及美元与人民币汇率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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