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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北证券”)于2026年9月2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亚泰集团295,088,616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上述事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触及要约收购。

  2.亚泰集团上述股份划转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基本概况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亚泰集团通知,长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亚泰集团295,088,616股股份无偿划转至长发集团(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划转”)。

  本次股份划转前,长春市国资委持有亚泰集团9.13%的股份,其全资子公司长发集团持有亚泰集团6.22%的股份,长春市国资委与长发集团为一致行动人。亚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1,168,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1%,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划转前,公司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本次股份划转的相关手续完成后,长春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亚泰集团股份,长发集团持有亚泰集团15.35%股份,亚泰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未发生变化,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股份划转后,公司相关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亚泰集团本次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尚需履行国资监管等相关法定程序,划转双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亚泰集团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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