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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上接C34版)

  (上接C34版)

  

  《公司章程(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二、本次修订及制定的其他相关制度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14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3项新的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第1项至第5项制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第6项至第17项制度一并于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上述第1项至第14项原有制度将继续适用。

  此外,就上述制度,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生效时间等进行调整和修改)。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他修订和制定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

  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为分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公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1、投保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赔偿限额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支出:累计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以保险公司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费总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香港招股说明书及全球发售相关的责任保险

  公司拟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合理控制并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第C.1.7条守则条文的要求及相关的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公司拟于香港招股说明书正式发布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购买香港招股说明书及全球发售相关的责任保险。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在遵循经不时修订的《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的要求及其他境外相关规定及市场惯例,并参考行业水平的前提下办理香港招股说明书及全球发售相关的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香港招股说明书及全球发售相关的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鉴于相关事项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全体董事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关于公司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现行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年5月向特定对象发行20,889,286股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806,675,752元增加至827,565,038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37名激励对象28.38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27,565,038元增加至827,848,838元。

  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3.2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27,848,838元减少至827,716,738元。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尚待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相关注册资本变动以最终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二、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以上变更,拟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五条及第二十条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同时,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章程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及董事会邀请的特约嘉宾。

  8、会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自贸区武汉片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F1-103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特别说明: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至11,议案16至18为特别决议议案。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8月20日、2026年9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9:30—16:30。

  (二)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9月15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三)会务联系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694060

  传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investor@accelink.com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81”,投票简称为“光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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