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75 证券简称:超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业务开展,满足其向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购买产品的经营需要,本公司与债权人、债务人签署《保证责任协议书》,为泰国超颖在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处购买产品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3,700万美元,约为25,084.15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日汇率结算)。本次担保的保证期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该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期间,不包含债务到期履行期限。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经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Dynamic Technology Manufacturing (Thailand) Co., Ltd.
保证人: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台光电子材料(黄石)有限公司
(一)保证限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3,700万美元,约为25,084.15万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日汇率结算)。债务人在担保发生期内因多份买卖合同形成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期间: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该期间仅指债务发生期间,不包含债务到期履行期限。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国超颖生产营运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4,724.15万元人民币(其中本次发生的3,700万美元担保按合同约定日汇率折算,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4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24,724.1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42%;公司对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目前,在上述对外担保项下,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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