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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26年9月4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6年9月7日上午11点在公司42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谭博学、漆彤、李奇凤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提请同意公司(包括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择机向银行申请开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监管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及其它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使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及上市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认购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相关协议;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等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及上市安排等相关事宜;

  8、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

  9、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相关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0、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根据情况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中止或终止;

  12、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同时,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以上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6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

  至2026年9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6年8月15日、2026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55086

  联系电话:0533-3580242

  传真:0533-3586816

  邮箱:zhengquan@zhiyang.com.cn

  联系人:吴馨竹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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