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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项议案需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第2、3项议案需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4、5项议案需经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2-5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18日、9月21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转62237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4、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股东会对董事选举的相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中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中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9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6年9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公司持有__________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 请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赞成”、

  “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时止。

  6、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6年9月21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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