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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B8TC4zF0Q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郴电国际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党委书记、董事长 周帮洪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雷运明

  独立董事 周浪波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李峰

  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吴荣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B8TC4zF0Q0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1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曾博茹

  电话:0735-2339232

  邮箱:cdgjdb232@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万国大厦十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帮洪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吴荣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郴电国际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发庆、柳劲松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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