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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宏桥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波先生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南侧12号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782,897,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212%。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11,671,728,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68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3人,代表股份111,169,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744,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1%。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 总表决情况比例,系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比例,系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所有议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胡凯之律师、孙玲玲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宏桥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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