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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至5%以下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0

  

  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振邦”)持有公司股份462,50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 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邦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新振邦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501,6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振邦已减持公司股份87,491,927股。

  2026年9月8日,公司收到新振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振邦已于2026年9月4日起至2026年9月8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87,491,9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458420%。本次权益变动后,新振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508,0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4.99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振邦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新振邦)》。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振邦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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