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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ST八菱       公告编号:2026-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84,026,157股测算,本次中期分红预计总额为28,402,615.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因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公司股本增加55,000股,总股本由284,026,157股变更为284,081,157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目前总股本为284,081,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28,408,11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目前总股本为284,081,1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7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9月18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9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9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9月8日至登记日:2026年9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第一期、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予以相应调整,其中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25元/份调整为5.15元/份,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6.25元/份调整为6.15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及《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 咨询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1号

  3. 咨询联系人:甘燕霞

  4. 咨询电话:0771-3216598

  5. 传真电话:0771-3211338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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