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临海市两水开发区聚景路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操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唐斌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余高管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议案2为关联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被投保人与议案2有关联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永、刘建恒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
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9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钱明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钱明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等相关职务,辞职后担任公司高级顾问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钱明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其负责的工作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钱明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规范信息披露管理、开展对外投资运作、维护投资者关系及完善法务合规体系、强化法律风险审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钱明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 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操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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