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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变更基金名称及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根据恒生指数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发布的指数通告,自2026年9月14日起,“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将更名为“恒生港股通红利指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6年9月14日起,将“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变更为“博时恒生港股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自2026年9月14日起,“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变更为“博时恒生港股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简称由“博时恒生高股息ETF发起式联接”变更为“博时港股红利ETF发起式联接” (A类基金简称:博时港股红利ETF发起式联接A;C类基金简称:博时港股红利ETF发起式联接C),基金主代码014519(A类:014519,C类:014520)保持不变。本基金目标ETF相应由“博时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博时恒生港股通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业绩比较基准变更

  自2026年9月14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恒生港股通高股息率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后)×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变更为“恒生港股通红利指数(港元)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基金名称、目标ETF名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表述外,本次修订还包括:补充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要素基本信息、计算方法、跟踪偏离控制及未来变更程序;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代表人、基金托管人经营范围。具体修订内容见本公告附件。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基金管理人将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四、修订文件的生效及查阅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6年9月14日起生效,并将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基金变更名称、标的指数名称及修订法律文件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

  

  2、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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