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根据《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以及《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注:公司曾用名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14:45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共37人,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数量为976,990张,占债权登记日公司可转债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15.2259%。
(二)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议规则》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募集说明书》及《会议规则》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定雄、吴任桓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20,451,956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爱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秀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温定雄、吴任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可转债转股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限的要求,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10,497,567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173,053股变更为499,675,486股,注册资本将由510,173,053.00元变更为499,675,486.00元。因公司可转债“芳源转债”仍在转股期内,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10,497,567股为截至2026年8月25日的股份数量,未考虑公司后续可转债转股的因素,最终注销数量及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可能与上述情况存在差异,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秘办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6年9月12日至2026年10月26日(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4、联系电话:0750-6290309
5、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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