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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9:15~15:00。

  3、会议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B座902。

  5、召集人: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或“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小燕女士。

  7、本次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星期一)。

  8、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3人,代表股份987,815,15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1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75,088,0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3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312,727,1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774%。

  9、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10、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声、江昱成;

  3、结论性意见:

  华数传媒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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