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苗拥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全体列席,其中独立董事袁华刚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张亚循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投其他项目及增加部分项目实施内容、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志君、陈雅倩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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