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督察长恢复履行职务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楼羿南女士于2026年9月14日起恢复履行督察长职务,总经理刘岩先生自2026年9月14日起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