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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淑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淑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淑旺先生自2020年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证券相关事宜,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淑旺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 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淑旺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淑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淑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淑旺:男,197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2004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教师,2005年1月至2020年4月任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助理、自动化生产线装备部副部长、技术研发管理部部长、白车身事业部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现兼任合肥巨一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道一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江淮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淑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6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5%,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并与公司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王淑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常培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曾志刚先生、朱进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的五名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林巨广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副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蕾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由董事刘蕾女士、王淑旺先生、申启乡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刘蕾女士为召集人;

  2、由独立董事朱进先生、曾志刚先生,董事林巨广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朱进先生为召集人;

  3、由独立董事曾志刚先生、张婷女士,董事汤东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曾志刚先生为召集人;

  4、由独立董事张婷女士、朱进先生,董事刘蕾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张婷女士为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均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林巨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申启乡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淑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常培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巨广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主要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林巨广先生为公司创始人,长期深耕智能装备与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零部件行业,拥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与行业经验。林巨广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能够实现公司决策与执行的高效衔接,快速响应行业市场变化,统筹推进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有效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有效并明确区分了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的工作职能与权限,确保重大决策权与管理执行权分离。同时,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各机构均配备了专职人员,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红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尤建新先生、李勉先生、王桂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马文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49007

  邮箱:ir@jee-cn.com

  邮政编码:230051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沈红叶:女,1986年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3月至2022年6月,任职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红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5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 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常培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累积投票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炜、朱华耀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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