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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6-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10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8、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4人,代表股份150,481,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5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45,574,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4,907,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5%。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7人,代表股份5,140,8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3,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4,907,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5%。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张博阳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张博阳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72                证券简称:众兴菌业                公告编号:2026-069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0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博书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09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钱晓利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0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2025年0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同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债券发行工作。《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债券发行相关工作。目前,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债券发行融资成本、融资需求、发展战略等诸多因素后,决定终止本次债券发行。后期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筹措等需求,择机重新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目前,公司融资渠道畅通,本次终止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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