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4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49,817,87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51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987,559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9.43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30,318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614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5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5%。
邹剑寒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4%。
李五令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陈淑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3,173,4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34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927,6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0579%。
陈淑美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1.04《关于选举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48,9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3,1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546%。
林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7,7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11,9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885%。
郭桃花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3%。
王志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50,907,1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3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661,3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5743%。
李宏伟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2.03《关于选举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47,452,7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6,9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23%。
李奇渊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选举的董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8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邢志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52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将“漳龙2018G03”地块未开发利用的58,256㎡(约87.38亩)土地使用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1,497.1792万元(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退还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漳龙2018G03
2、位置: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18号
3、面积:134,674㎡(其中,58,256㎡尚未开发利用)
4、用途:工业用地
5、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闽(2023)龙文区不动产权第0005604号
目标地块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鉴于目前“漳龙2018G03”地块尚有58,256㎡(约87.38亩)未开发利用,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暂无开发该部分空置土地的计划,出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节约当地土地资源的考虑,公司拟与地方政府协商以有偿收回方式,拟将“漳龙2018G03”地块中未开发利用的58,256㎡(约87.38亩)土地使用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1,497.1792万元(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退还“漳龙2018G03”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现金流状况。在不考虑所得税影响下,本次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将对公司2026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约为132万元,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51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未含职工董事):邹剑寒先生(董事长)、李五令先生(副董事长)、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
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
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
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3家。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邹剑寒先生(主任委员)、陈淑美女士、李宏伟女士;
2、审计委员会:王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李奇渊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李奇渊先生(主任委员)、李五令先生、王志强先生;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李宏伟女士(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肖婷婷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邹剑寒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李五令先生;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
3、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曾炎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见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总监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0592-3795714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cys.chen@easepal.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八楼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邹剑寒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耕行业三十余年,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管理、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理解,由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的高效协同,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要求,规范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自本日起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简历
1、邹剑寒: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8月与李五令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福建省人大代表、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福建省工商联副主席、厦门市总商会监事长、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等职务。
邹剑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7,6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与李五令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邹剑寒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李五令: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6年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8月与邹剑寒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历任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目前还兼任厦门康城健康家居产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李五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420,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2%,与邹剑寒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李五令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陈淑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200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海外市场部总经理,兼任MEDISANA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等。
陈淑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林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硕士学历。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总裁助理、按摩产品事业部业务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按摩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厦门翊鸿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COZZIA USA, LLC副总经理等。
林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郭桃花: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事业电商经理。2014年加入本公司,曾任电商运营中心总监、营销公司副总。现任公司董事、奥佳华品牌营销总经理、OGAWA奥佳华品牌经营管理平台总经理。
郭桃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肖婷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怀与关系经理、薪酬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王志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李宏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制冷与低温工程专业,现任广东鲲鹏智能机器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宏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李奇渊: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系统生物学专业,厦门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兼任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奇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10、李巧巧: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资金部经理、子公司常务副总、公司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巧巧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2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苏卫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厦门电化厂财务科副科长,厦门德大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加入本公司,曾任财务管理经理、财务部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苏卫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25,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曾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0 年出生,大专学历,中级会计职称。2000年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曾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13、陈艺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法律部法务专员、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艺抒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49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肖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婷婷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
附件:肖婷婷女士简历
肖婷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怀与关系经理、薪酬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董事、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肖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6-50号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16日下午15: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等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全体董事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邹剑寒先生、陈淑美女士、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邹剑寒先生为主任委员;
2、王志强先生、林建华先生、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王志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3、李奇渊先生、李五令先生、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李奇渊先生为主任委员;
4、李宏伟女士、王志强先生、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李宏伟女士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邹剑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五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苏卫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巧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曾炎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艺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14
电子邮箱:cys.chen@easepal.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有58,256㎡(87.38亩)土地尚未开发利用,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出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节约当地土地资源的考虑,公司拟与地方政府协商以有偿收回方式,拟将未开发利用的58,256㎡(约87.38亩)土地使用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1,497.1792万元(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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