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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8        证券简称:九州通     公告编号:临2026-08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17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龙兴西街5号九州通总部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包括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及其所持股份情况:

  

  (五)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经推举,会议由副董事长龚翼华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列席14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5.01: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或发行对象范围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是否分次发行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6:回购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2: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普通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议案 4 至议案 10 已获得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优先股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穆曼怡、赵娇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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