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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全体董事均已书面确认收到全部会议材料。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九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仇建平先生、池晓蘅女士、李政先生、王玲玲女士、仇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蔡云峰先生、寿健先生、余伟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仇建平:男,1962年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2008年6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仇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915,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系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池晓蘅:女,1975年3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池晓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池晓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李政: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年至2020年8月, 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7,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存在关联关系。李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王玲玲:女,1961年12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玲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950,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存在关联关系。王玲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仇菲:女,199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10月至 2013年8月,任中信银行杭州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2014 年11月至2023年10月,任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仇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裁王玲玲女士的子女。仇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蔡云峰:男,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专业资格。2002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杭州江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所长,2013年6月至今任杭州中铭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杭州中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蔡云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蔡云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寿健: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干警,2012年2月至今任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廉正部总监、安全部资深总监。

  寿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寿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余伟民:男,1956年11月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2016年至今任阿里巴巴集团风险办顾问。

  余伟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余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控股”)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巨星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460,239,8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3%,具备提案资格,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召集人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0019

  传真号码:0571-816010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4”,投票简称为“巨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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