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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6个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6年6月23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6年12月23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3)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26580)和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混合(FOF)C(基金代码:026581)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展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各家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1、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通过代销机构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6个月。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6个月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6个月的月度对日(即持有期到期日)前一日止,如该月度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月的最后一日;若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6个月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6年9月2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三个工作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基金转换业务补充说明

  1、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同一销售机构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另一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基金。

  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方的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4、本基金仅开通与本公司旗下FOF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和ETF-FOF基金除外)之间的转换业务,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进行转换。

  5、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混合(FOF)A(基金代码:026580)和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混合(FOF)C(基金代码:026581)暂未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6、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7、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适用于该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8、本基金自2026年9月23日起开通转换转入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直销机构发售,C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的具体情况将另行公告。

  三、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官网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景顺长城盈景积极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6年9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本公司将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单只基金分红方式。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业务。关于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敬请查阅我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发布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分红方式业务规则的公告》。

  4、如在权益登记日当日,投资者转托管转出的基金份额尚未转入其他销售机构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对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分红款以除息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分红。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 元初始面值或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裕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限制接受壹仟万元以上申购

  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决定自2026年9月23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请金额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等申请。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按照上述规则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部分或全部确认失败。

  3、自2026年9月28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5、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6、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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