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生产经营需要,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越城2026人保025),为虬晟光电申请银行授信在人民币4,8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在虬晟光电的持股比例为94.8438%,担保比例为100%。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和5月20日,召开了五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的业务发展需求,同意2026年度公司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盛洋科技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债务人: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类型:银行授信合同担保

  担保期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

  担保范围:1.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整。

  2.在担保合同中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担保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在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