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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9月22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10月9日—10月13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

  联系电话:0591-88267278,0591-88267288;电子邮箱:investor@raynen.cn

  (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保理业务概述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业务总额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2、合作机构: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3、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4、保理方式: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5、保理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6、保理合同:以各方最终签署生效的保理合同为准。

  三、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的应收账款,加速资金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和组织实施

  1、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办理信息公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提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组建“福建睿能科技集团”,并对现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组建企业集团的相关事宜。

  本次组建的“福建睿能科技集团”是母子公司联合体,不涉及独立法人登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等事项均不作变更,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同时废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办理信息公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能”)业务布局调整,为优化子公司股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海睿能实施减资,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000万元,实缴出资额由人民币1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3,000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上海睿能减资的相关事宜。本次上海睿能减资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上海睿能减资完成后,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海睿能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向其债权人履行告知义务,公示期满45日后,再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上海睿能减资完成后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上海睿能高齐自动化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6808室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P0B1D

  7、营业期限:2018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8、主要业务:主要从事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业务总额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12号2号楼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一《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办理信息公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办理信息公示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组建企业集团并办理信息公示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组建“福建睿能科技集团”,并对现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组建企业集团的相关事宜。

  一、企业集团设立情况

  为充分发挥集团化管理优势,提升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协同,公司拟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与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组建“福建睿能科技集团”。本次组建的“福建睿能科技集团”是母子公司联合体,不涉及独立法人登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证券代码等事项均不作变更,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仅为明确集团架构表述,不涉及公司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实质性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现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同时废止。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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