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7%。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29日。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2,387.93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同意实施激励计划。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五)2025年9月1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确认授予登记完成日(上市日期):2025年9月17日,授予价格:3.47元/股,授予数量:4,791.06万股,登记人数:90人,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8月28日,上市日期为2025年9月17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6年9月16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8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93万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
(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88人。
(二)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87.93万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29日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评级为 C、D 的激励对象所涉及不能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已在上表中扣除。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张俊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00万股调整为160.00万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高方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0万股调整为80.00万股,6名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限制性股票,共计83.308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6人调整为90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74.368万股调整为4,791.06万股。
2、2026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评级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0.10万股,回购价格为3.47元/股,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确定;1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回购价格为3.4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 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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