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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6-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508号西影大厦7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凯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2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43,585,056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4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为239,445,28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214%;参加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422人,代表股份4,139,7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423人,代表股份6,605,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10%。

  9.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以普通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尹磊、蔡佳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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