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7、8、9、10、12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9、10、11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 登记时间
2026年10月15日下午14:00-17:30
(二) 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号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 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2、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3、 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4、 联系人:田泉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按照相关要求,公司现就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以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自查后,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者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或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000.00万元(含),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已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
在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0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2.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和填补措施,并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实际情况,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行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在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2) 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4) 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5) 授权董事会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
(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 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
(8) 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9)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
(10)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1) 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田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田泉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泉先生为副总经理、霍莹敏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胡雨航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 表决结果:
12.01《关于聘任田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12.02《关于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12.03《关于聘任胡雨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恒华路1号”,并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5)。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有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田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田泉先生为副总经理、霍莹敏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胡雨航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 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所负责的工作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
田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田泉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田泉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田泉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霍莹敏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霍莹敏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合规及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霍莹敏女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证券事务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富信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五年以上信息披露、合规运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经验。
(二)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三、 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委员认为霍莹敏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霍莹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霍莹敏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
四、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因霍莹敏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胡雨航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雨航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要求。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秘书
霍莹敏,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9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1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历任证券事务助理;2023年4月至今任富信科技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五年以上信息披露、合规运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拥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任职资格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霍莹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证券事务代表
胡雨航,男,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2月出生,毕业于暨南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2020年10月至2023年2月就职于广州晨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研究员;2023年3月至今就职于富信科技,担任证券事务专员,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
胡雨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 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一) 测算的假设前提及说明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定本次发行于2027年4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 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14,705,644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为34,411,693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公司用于本次测算的估计,最终以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
(5) 公司2026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8.1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5.78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于2026年1-6月数据年化计算、2027年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假设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6年度(年化后)相比分别持平、较2026年度(年化后)增长10%和较2026年度(年化后)减少10%。
(6) 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 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8) 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未考虑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因素;
(9)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上述假设为前提,考虑到对比的一致性,本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对比如下:
注1: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注2:2026年6月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的第13条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往期每股收益,故对2025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二、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6年度、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国内外少数全产业链半导体热电技术解决方案及应用产品提供商之一,主营业务为半导体热电器件及以其为核心的热电系统、热电整机应用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业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微型半导体热电制冷器件(Micro TEC)生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与信息化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述项目均围绕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方向展开,将进一步提升公司Micro TEC产品的产能供给和市场竞争能力,对公司现有生产流程进行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有利于将已有技术成果和客户资源进一步转化为经营成果,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较强的协同性。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半导体热电技术二十余年,已建立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质量控制、市场销售及经营管理等环节的专业人才队伍。公司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员工职业发展,建立了系统化、多层次的培训与发展体系,针对营销、技术、生产、质量等不同序列员工及各级管理干部实施差异化培养方案,并构建管理序列与技术序列并行的职业发展通道。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机制。公司现有人员结构及人才培养体系能够为本次募投项目的研发、建设、生产运营及市场开拓提供良好保障。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驱动,围绕半导体热电技术持续开展研发和产品升级,公司持续在热电材料制备、晶圆加工、精密封装、可靠性验证等方面推进技术升级和工艺优化,具备从技术研发、产品设计到规模化生产的产业化能力。依托长期技术积累,公司已实现从热电材料到热电器件的全产业链覆盖,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内部研发协调机制,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开展定制化方案设计开发,并对研发、生产及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把控。公司坚实的技术研发基础、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和较为成熟的产业化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情况
公司已成功实现半导体热电技术在光通信产业中数通和电信领域的大规模产业化应用,已形成包括Coherent、华工科技、索尔思光电、云岭光电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内的客户资源,能够通过定制化开发、技术服务及持续的产品升级,深入挖掘现有客户需求,并推动半导体热电技术在数据通信及电信通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公司现有客户基础、市场开拓能力及产品产业化经验,将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预期效益实现提供良好的市场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员、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丰富储备,将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 公司应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本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主营业务发展,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和提高盈利水平,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及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稳妥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募集项目可有效优化公司业务结构,突破现有产能瓶颈,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已充分做好了募投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对募投项目所涉及行业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及公司自身等基本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提高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通过加快新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应对行业波动和行业竞争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4、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制定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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