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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至10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https://roadshow.sseinfo.com/)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xzqb@fuxin-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一) 董事长、总裁:刘富林

  (二) 董事、副总经理:罗嘉恒

  (三) 副总经理:田泉

  (四) 董事会秘书:霍莹敏

  (五) 财务总监:刘淑华

  (六) 独立董事:白喜波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至10月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fxzqb@fuxin-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邮箱:fxzqb@fuxin-cn.com

  六、 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信科技”),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5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206.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1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344,35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7,574,668.46元,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29日到账。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账户初始存放金额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扣减承销费和保荐费后的资金净额,共计321,695,204.00元(包含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4,120,535.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57.47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0,290.88万元。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2)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基于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富信热电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器件”)作为“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中“高端半导体热电器件项目”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5,500.00万元向富信器件增资。“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项目中“普通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子项目仍由公司实施。

  上述调整是基于公司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为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得以实施,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中的“普通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场地由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变更至容桂华口居委会华发路以东、昌业路以南地块,原募投项目的产品、产能等保持不变。

  (2) 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因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需增加土建等投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40.44万元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募投项目延期

  因“普通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和“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土建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高端半导体热电器件项目”因产品开发技术难度大,且需根据不同客户需求进行个性化开发,总体达产周期长,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调整是基于公司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3、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综合考虑最新的市场环境、各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均不变的前提下,对“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①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单位:万元

  

  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2)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鉴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场地整体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标准高,建设周期较长,消费类市场处于缓慢复苏状态,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合理降低项目建设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承诺投资资金和实际投资资金的差异。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外转让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形,具体如下:

  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131,404.0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0500109号)。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节余募集资金6,100.3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及尚未支付的款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6,467.44万元,包括项目节余归集的募集资金4,590.57万元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1,876.87万元)。2026年3月18日,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实施系对公司现有研发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有效加强,项目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能够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 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招股说明书及后续经审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前次募集资金,并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附件1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金额。

  注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三项募投项目的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根据招股说明书,项目达产后,预计项目年均营业收入24,400.00万元,净利润3,940.19万元;

  注2:根据招股说明书,项目达产后,预计项目年均营业收入27,750.00万元,净利润3,572.10万元;

  注3: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在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6年4月至6月并不构成完整会计年度,故不适用承诺效益评价。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的情况

  因“热电产业园”即将投入使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变更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社区恒华路1号”(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法律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洪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洪云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任何职务。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洪云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洪云先生辞任上述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管理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田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拟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洪云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洪云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云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前,洪云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750股,约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125%。洪云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并继续遵守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洪云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洪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田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田泉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田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2002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8月至2018年1月就职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纪委监委;2021年12月至今就职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审计监察部部长、证券法务部部长,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田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田泉先生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罗嘉恒先生的姐夫,除此以外,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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