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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供销大集          公告编号:2026-060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合农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农信”)一致行动人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商贸”)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6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5日《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收到供销商贸发来的《关于增持供销大集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㈠本次计划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的一致行动人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

  ㈡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7,08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8%;供销商贸持有公司股份1,33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

  ㈢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一致行动人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49,125,080股股票、河南省新合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公司21,348,152股股票将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上述股份已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8日在京东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1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中合农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6个月内无其他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㈠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 2 \* GB4 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金额:本次拟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㈢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将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

  ㈣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6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㈤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㈥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㈦本次增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的情况。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24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供销商贸因受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窗口期和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供销商贸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主体及公司的经营情况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等,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五、其他说明

  ㈠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㈡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㈢本次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㈣本次增持计划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供销商贸流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供销大集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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