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5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5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708,53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7,541,462.2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6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332C0008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已制定《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2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鉴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存续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 备查文件
1、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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