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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付磊、陈允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付磊、陈允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获授的股票期权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独立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力学、徐园生、付磊、陈允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9)。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4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以上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1.00至提案3.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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