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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期回购方案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变更用途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2023年6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6月1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2024年2月2日,公司完成回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813,484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即2,271,759,206股)的3.95%,回购最高价格17.99元/股,最低价格为8.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999,999,606.71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回购方案的89,813,484股股份用途变更为10,000,000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79,813,484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2025年12月9日,公司对上述的10,000,000股完成了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790,000股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完成通知债权人等相关事宜。

  三、预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261,496,706股变更为2,191,473,222股,股本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是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将进一步提升股东投资回报水平。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同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数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期回购方案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261,496,706元变更为2,191,473,22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261,496,706股变更为2,191,473,222股。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拟变更的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就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用途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0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为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70,023,484股A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因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261,496,706元变更为2,191,473,222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261,496,706股变更为2,191,473,222股。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就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用途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注销回购股份导致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就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其他与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用途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章节进行了修改,为确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与之保持一致性,公司拟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相关章节进行了修改,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与之保持一致性,公司拟对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传卫先生、张瑞先生、张超女士、樊元峰先生、易菱娜女士和张津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1、关于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2、关于选举张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3、关于选举张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4、关于选举樊元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5、关于选举易菱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6、关于选举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滔先生、刘瑛女士、施少斌先生和王荣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1、关于选举朱滔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2、关于选举刘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3、关于选举施少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4、关于选举王荣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6年整体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求,本着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拟由公司代子公司、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由公司代子公司、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在授权范围内,代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具保函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次审议年度代子公司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股东会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10月23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传卫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张传卫先生为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84年至1988年任重庆市委办公厅秘书、科长;1988年至1990年任河南省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办主任、厂长助理;1990年至1993年任中外合资珠海丰泽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3年创立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至今;2020年至今任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创立广东明阳风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广东明阳风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并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至今。

  张传卫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通过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25.35%的股权。近期,能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海南博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蕴”)正在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事宜。完成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通过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公司24.95%的股权。张传卫先生与张瑞先生和张超女士为近亲属。除前述外,张传卫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2、张瑞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历任公司采购部总监、业务副总裁、战略发展与产业规划中心主任、运营中心副主任、运营计划部部长、采购管理部总经理、CEO助理、光伏业务线总裁、中国市场总裁。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瑞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张瑞先生与张传卫先生和吴玲女士通过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25.35%的表决权。海南博蕴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后,张传卫先生与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通过能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公司24.95%的股权。张瑞先生与张传卫先生和张超女士为近亲属。除前述外,张瑞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3、张超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7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资本运营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华东智慧能源研究院董事长、业务副总裁兼投资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欧洲中心总经理、国际联席总裁。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25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和张瑞先生的近亲属。除前述外,张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4、樊元峰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到2010年12月期间,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监察室主任,支行行长等职。2010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融资管理部总经理、业务副总裁。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樊元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34,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5、易菱娜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2008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投资者关系副总监、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上市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变革管理办公室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CEO办公会秘书长。

  截至目前,易菱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18,027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6、张津源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11月至2026年3月,历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3月至今,任广东恒阔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津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朱滔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2年12月至今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2021年6月至今,任暨南大学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任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朱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2、刘瑛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5年6月至2021年7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8月至今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年6月至今任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8月至今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刘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3、施少斌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17年2月至今任广东贝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23年6月任天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广州市宜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贝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贝旭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广州市医事助医公益促进会法定代表人。2021年1月至今任贝泰(广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2年9月至2024年7月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广州菲尔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2025年8月任南方包装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施少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4、王荣昌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今任教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2023年2月至今任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王荣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7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5楼5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3日

  至2026年10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载于2026年9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2)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3)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1)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现场参会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请在登记时间内进行会议登记。

  (三)凡2026年10月1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6年10月19日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电话:0760-28138632

  传真:0760-28138974

  邮编:528437

  联系人:郑洁珊 黄日文

  电子邮箱:myse@mywind.com.cn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7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整体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需求,本着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拟由公司代子公司、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

  一、代开保函的实施方案

  (一)代开保函的额度

  由公司代子公司、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保函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在授权范围内,代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具保函的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代开保函的期限

  本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下一次审议年度代子公司开具保函额度预计的股东会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办理每笔代开保函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三)代开保函的子公司范围

  

  鉴于业务经营和项目开展具有不确定性,相关保函条款尚需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为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需求,在不超过本次授权期限和预计总额的前提下,本次代开保函预计的子公司不限于上表列示的子公司,额度也可以相互调配。

  上述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二、保函的主要内容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尚需与金融机构协商后签署协议,具体金额、期限、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预计范围内,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三、代开保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鉴于部分子公司暂不能取得银行保函授信额度,无法开具保函或者需缴纳全额保证金开具保函,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本着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代子公司开具保函有利于加强公司整体资金管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

  代开保函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将通过加强保函管理与财务内部控制,进一步做好保函履约状态的动态跟踪,密切关注业务进展中的各类风险变化,及时掌握潜在风险敞口,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额度预计已经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代开保函的金额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代开保函全部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代开保函余额为5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90%。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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