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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阳科技

  股票代码:603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兴隆管理区办公楼107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兴隆管理区办公楼107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科技”“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阳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报告书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经营资金安排需要,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5,437,54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812,5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不超过3,625,02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减持期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2月13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结合自身实际及市场行情变化,择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如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累计相加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15日至9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93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06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资金安排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且不存在应当依法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松涛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松涛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玲珑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松涛

  签署日期: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382        证券简称:海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

  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无

  二、 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22日,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有限”)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玲珑有限无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玲珑有限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5,437,54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玲珑有限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区间内,于2026年9月15日至9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2.5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00%。本次权益变动后,玲珑有限的持股数量由1,400.00万股降至1,037.50万股,持股比例由7.72%降至5.72%,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披露的《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收到玲珑有限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玲珑有限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区间内,于2026年9月18日至9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24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72%。本次权益变动后,玲珑有限的持股比例由5.72%降至5.00%,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注:本公告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实施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2、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玲珑有限已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玲珑有限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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