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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养老金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9月29日起增加Y类基金份额并自该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类业务,并相应修改《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三、 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从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基金份额,按照收费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分为A类、C类、E类三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称为Y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用。Y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新增Y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9389;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注:M: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N:持有时间)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共四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Y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申购Y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用。根据《暂行规定》要求,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可以豁免申购费,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有关公告。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0.30%/年、年托管费率为0.10%/年。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分别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和Y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5、基金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为现金分红方式;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四、《基金合同》及其摘要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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