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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26年9月23日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三份,为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昊矿业”)、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向阳山矿业”)以及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谢家沟矿业”)分别提供担保金额1,000.00万元。2026年9月23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明昊矿业提供担保金额2,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公司向阳山矿业、谢家沟矿业、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明昊矿业、甘肃金徽西成矿业有限公司及甘肃金徽嘉特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徽股份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担保相关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明昊矿业

  

  (二)向阳山矿业

  

  (三)谢家沟矿业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9月23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明昊矿业、向阳山矿业以及谢家沟矿业提供担保并与光大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明昊矿业提供担保并与浙商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昊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支行

  4、保证金额:1,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向阳山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向阳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支行

  4、保证金额:1,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谢家沟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谢家沟铅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雁滩支行

  4、保证金额:1,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明昊矿业

  1、保证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4、保证金额:2,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需要,目前江洛矿区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规模较大,为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平稳有序运行、保持稳定的生产效能与运营节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其中谢家沟矿业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10,166.66万元(含本次),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上担保总额占公司2025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37%,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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