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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 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6 -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嘉棣先生于2026年7月30日与深圳嘉道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黄嘉棣先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48,279,4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0%)以人民币3.50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嘉道,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68,978,00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于2026年9月29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合计过户股份数量为48,279,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深圳嘉道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后所涉及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本次协议转让前期披露及办理情况,包括款项支付情况与前期披露、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三、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受让方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自《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股权交割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或其关联方所持资产的计划。

  3.转让方承诺,自《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股权交割日起36个月内,不放弃本人在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亦不通过表决权委托等方式让渡控制权,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影响控制权稳定的一致行动协议,保持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4.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交易各方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减持额度、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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