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践行公司战略,进一步探索新兴产业机会,借助专业机构的能力与资源优势,加速公司在前沿技术和产业领域的生态体系战略布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彦科技”或“公司”)与北京睎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睎睿管理”、“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7月17日签署《苏州睎睿智芯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苏州睎睿智芯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睎睿智芯”、“合伙企业”或“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与普通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的还包括公司时任副董事长张杨先生及其他4名有限合伙人。

  张杨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出资2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本次投资构成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公司已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关联人张杨先生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关联共同投资以及张杨先生按规定领取董事薪酬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张杨先生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情况说明

  张杨先生,中国国籍,于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9月28日期间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睎睿管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除张杨先生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各交易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北京睎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1MAEXFXLX84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四)成立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五)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七)股权情况:张荣军持股比例95%,孙东霞持股比例5%

  (八)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75116

  四、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类别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由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张杨先生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睎睿智芯。

  (一)企业名称:苏州睎睿智芯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KGM5U53F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登记成立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北京睎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六)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幢2-578室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基金规模及出资方式:目标认缴出资规模为原则上不超过5,555万元人民币,目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备案的认缴出资规模为3,434万元人民币,其中,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九)基金进展情况

  1、上述3,434万元的募资完成后,基金已于2026年8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202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备案编码为SASX63。

  2、合伙企业后续发生两项合伙人变更事项:(1)有限合伙人张杨先生于2026年8月24日签署《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将其2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转让给现有有限合伙人张荣军先生,转让完成后张杨先生退出合伙企业;(2)新增有限合伙人梁润升先生,认缴出资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注:该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基于上述变更,基金认缴出资规模由3,43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534万元人民币,并于2026年9月10日完成对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公告日,对应的基金产品备案变更尚未完成。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投资事项中,博彦科技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关联人张杨先生出资200万元人民币认购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

  公司与张杨先生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各自出资额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及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与投资目标有关的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

  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北京泽石科技有限公司(注:投资标的与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决策运营模式

  采用有限合伙制进行运营和管理。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与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相关的服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为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管理人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委员会,对合伙企业所有对外投资业务、投后管理重大事项及投资退出等相关重大事宜进行决策。投资委员会委员共三名,全部由基金管理人员工组成。

  (三)存续期限及退出机制

  1、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自其首次交割日起至第五个周年日止,其中投资期三年、退出期两年。存续期届满,根据合伙企业的运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将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延长二次、一次一个年度,之后仍需继续延长的,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继续延长一年。

  2、退出机制

  (1)有限合伙人退伙

  下述情形外,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资本:

  1)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强制该等违约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

  3)如果某一有限合伙人因适用法律、法规或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的强制性要求而必须退伙,则根据普通合伙人与该有限合伙人另行达成的方式和条件,该有限合伙人可退出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退伙

  普通合伙人承诺,除非根据相关约定将其合伙权益全部转让给继任的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不要求退伙;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当然退伙的情形时,除非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解散、进入清算程序。

  (3)有限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转让

  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对于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合伙权益(有限合伙人向关联方转让的情形除外),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第一顺序优先受让,转让方以外的其他守约合伙人有权第二顺序优先受让。

  (4)普通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转让

  除依照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

  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合伙企业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普通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四)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于投资期回收的退出项目资金,扣除投资本金之外的部分应于取得之后在商业合理且可行前提下尽快依照分配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不得再次用于投资。投资期内回收的投资本金,可以在不影响现金分配的前提下进行临时投资。

  合伙企业每次对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时,在按照约定进行合理预留后,按照如下具体分配方式和顺序进行分配:

  (1)按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直至其依本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在合伙企业中的累计实缴资本额;

  (2)如有余额,将按各有限合伙人(不包括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金额乘以每年的门槛收益率向各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

  (3)如仍有余额,除员工跟投投资人以外的各合伙人将余额的80%按除员工跟投投资人以外的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除员工跟投投资人以外的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将余额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2、非现金分配

  合伙企业的分配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决定可采用现金或非现金分配方式。在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确保向合伙人提供其所分配取得的资产的权属证明(如该等资产的权属可登记),并办理所需的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变更登记该等资产所应支付的税费应由相关的有限合伙人自行承担和支付。

  3、所得税及预分配

  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的应税所得,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七、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旨在践行公司战略,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与投资管理优势,积极整合AI及大数据、智能算力/芯片等前沿技术和产业生态资源,加速公司在金融、能源及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的智能化升级。通过专项基金布局中早期的科技创新企业,也有利于公司把握智能产业的早期投资机会,分享行业高速成长红利,并借助被投企业的技术能力与公司现有行业解决方案形成互补。

  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出资,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其中,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望增强公司在智能产业领域的技术储备与生态协同,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投资收益不达预期风险:基金专项投资的标的企业属于中早期科技企业,该类企业通常具有技术路径尚待验证、商业模式不成熟、市场拓展不确定性高等特点,项目失败率较高,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甚至本金损失。

  2、管理与退出风险:基金的投资运作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和行业资源。虽然睎睿管理具备一定的投资管理经验,但若投后管理、退出安排不当,可能影响基金整体回报。同时,被投企业后续融资或上市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影响较大,退出渠道存在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管理运作情况,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补充确认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注:截止本公告日,关联人张杨先生已辞任董事)。

  九、备查文件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睎睿智芯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四)关联人张杨先生签署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