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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会议由董事长CUI SHAN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57.98元/股调整为57.70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7.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5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3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0)。

  (四)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五)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发布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截至权益分派日,公司总股本为791,189,52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11,233,509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779,956,0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8,387,685.04元(含税);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779,956,018×0.28)/791,189,527≈0.2760元/股。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760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应当调整为:P= P0-V=57.98元/股- 0.2760元/股≈57.7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调整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5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68.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50元/股(含),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8.53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8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50元/股(含)。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综合考量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33.50元/股(含)。调整后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

  四、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仅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者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8.5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3.50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回购方案具体事项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果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6-05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29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93.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8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5.45万股,本次授予后还剩62万股尚未授予。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7.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0)。

  4、2026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2)。

  5、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7.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9月29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7.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29日

  2、预留授予数量:93.4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18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5.45万股,本次授予后还剩62万股尚未授予

  3、预留授予人数:44人

  4、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57.7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其配偶、父母、子女,如有)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6个月内发生过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②本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中控技术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③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2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7.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93.45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授予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于2026年9月29日用该模型对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8.48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即2026年9月29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4.5701%、17.0012%、16.1809%(取上证指数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①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③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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