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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投资额概述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为强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三友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三友”)增加投资,投资额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概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于2023年8月4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为强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越南三友增加投资,投资额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本次增加投资额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越南文名称:

  2、公司英文名称:SANYOU ELECTRIC APPLIANCES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3、企业编号:3301728581

  4、注册资本:82,727,272,727越南盾

  5、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7、股权结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注册地址:越南顺化市香茶都市香文坊诗华工业区一期CN4路A04+A05地块

  9、成立日期:2024年2月7日

  四、本次增加投资额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投资额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是公司布局海外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二)本次增加投资额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拟通过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发行完成的,本次投资仍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

  此外,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在境外当地办理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境外子公司的后续发展进程,积极防范和应对境外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加投资额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增加投资资金有利于越南三友充实资金实力,增强越南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投资资金的对象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加投资额度不会影响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对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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