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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芯半导体”)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购。

  粤芯半导体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以及部分公募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重大关联方。粤芯半导体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01元/股,由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公司旗下广发证券、国泰海通证券、浦发银行、国信证券托管的公募基金参与粤芯半导体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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