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九届五次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元/股(含),最终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和2026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1)和《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7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二)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已届满,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36%,成交最高价为26.1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8.98元/股,成交均价约为22.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871,57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6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新增股份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手续,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淮汽车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4,365,000股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全部予以注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等权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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