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103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或“控股股东”)计划自2026年7月3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64,2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9,990.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是 否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深圳东阳光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164,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9,990.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106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638,969,601股,占公司总股本21.23%;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552,307,855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6.4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为552,307,855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6.4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为1,198,457,015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4.47%。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52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95%,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对应融资余额 30,52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8,03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3.87%,占公司总股本的9.31%,对应融资余额432,957.25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105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
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合计取得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数一号”)7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公司预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100.00%股权。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495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本次交易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最终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6-104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638,969,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3%,为公司控股股东;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股份”)持有公司545,02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1%,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6亿元人民币(含),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含),不高于12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R否
三、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四、 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无法完成增持计划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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