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宁波长华长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长盛”)、武汉长华长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长源”)的现金分红款共计8,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宁波长盛《公司章程》、武汉长源《公司章程》规定并经股东决定,宁波长盛、武汉长源分别向公司派发现金分红款5,000.00万元、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宁波长盛、武汉长源全部现金分红款,合计8,000.00万元。
宁波长盛、武汉长源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分红款项将增加202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公司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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