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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7

  900909                         华谊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09日 (星期五) 至10月15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huay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 13:00-14:00举行2026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总裁:钱志刚先生

  独立董事:程林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力珩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09日 (星期五) 至10月15日 (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hhuay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21-23530152

  传真:021-64456042-880152

  邮箱:IR@shhuay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B股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材料”)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合计人民币4.3亿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一审判决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未侵犯阿克马公司专利权,驳回阿克马公司(Arkema Inc.)全部诉请。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因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阿克马公司对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提起诉讼。在起诉状中,阿克马公司声称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侵犯其专利权,申请经济赔偿共计4.3亿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5年11月14日,公司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原告阿克马公司变更了诉讼请求。原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和广西新材料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变更为请求判令新材料公司就其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3亿元,广西新材料对新材料公司应承担赔偿款中的约1.1亿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请求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5日披露的《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二、进展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子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子公司与阿克马公司诉讼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阿克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20,550元,由原告阿克马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子公司作为被告,被判令未侵犯阿克马公司专利权,驳回阿克马公司全部诉请。但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案件当事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本案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26-048

  900909                       华谊B股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文杰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文杰先生已依照相关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542股,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此,公司谨向刘文杰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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